近日,市民郑先生来到万州区公安局龙都派出所,把一面锦旗送到民警手中:“警察同志,谢谢你们帮我把八千多块钱追回来了。”
去年年初,从事废品回收的郑先生收购了两坨“废铁”,让他一度遭受八千多元的经济损失……
2017年2月27日,万州某工地两个冲击桩的钻头被4个人开车拉到郑先生的废品收购店里来卖,据称是工程已经完工,工地剩下的废品。郑先生按照公安机关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相关管理规定,查看了卖家的证件,进行了实名登记,以八千多元的价格将这两坨“废铁”买了下来。谁知几天以后失主找上门来,要求追回“赃物”。
民警根据郑先生提供的重要线索开展了摸排,迅速锁定四名嫌疑人系原在该工地上班的施工员。不过,由于当时春节刚过,这几个施工员都已经分散到全国各地打工去了,随后,民警四次辗转广州、成都、邻水和巫溪获取相关证据。今年春节期间,一举将四名嫌疑人抓捕。
目前,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冲击桩钻头已归还给了失主,八千多块钱也全部回到了郑先生手上。
“一年过去了,我基本上把这个事情都搞忘了,没想到民警还是帮我把钱追回来了。”郑先生说,今年3月份,他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时,感到很意外。“这么久了,民警应该是费了很大的周折才帮我把钱追回来的,非常感谢他们。”
治安总队废旧金属回收业监管民警介绍,根据《废旧金属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》和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回收生产废旧金属时,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姓名,地址,身份证号码。此案正是因为企业如实登记,为警方提供了有效的破案线索。
警方提醒:收购废旧金属,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查验证件、开展实名登记,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,能有效降低收赃风险,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障。